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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接触性皮炎?诱因有哪些?

来源:潍坊银康皮肤病医院   时间:2022-02-28  

  接触性皮炎是指因皮肤或粘膜接触某些外界致病物质而引起的皮肤急性或慢性炎症反应。其特点是发病前有明确的接触某种物质的病史,好发于接触部位,皮疹上有红斑、丘疹、水疱、糜烂、渗出、结痂等。

  根据接触物质、症状特点的不同,其名称亦有不同,如因漆剌激而引起者,称为漆疮;因贴膏药引起者,称为膏药风;接触花粉引起者,称为花粉疮;接触马桶引起者,称为马桶癣等。现代医学将接触性皮炎分为原发刺激性接触性皮炎和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两种。

什么是接触性皮炎?诱因有哪些?

  接触性皮炎发生前有明显的接触史,有一定的潜伏期,第一次在4-5天以上,再次接触发病时间缩短,多数在数小时或1天左右。但强酸、强碱等强烈的刺激物,可立即发生皮损而无潜伏期。

  一般急性发病,常见于暴露部位,如面、颈、四肢。皮损的形态、范围、严重程度取决于接触物质种类、性质、浓度、接触时间的久暂、接触部位和面积大小以及机体对刺激物的反应程度。皮损边界清楚,多局限于接触部位,形态与接触物大抵一致。皮疹一般为红斑、肿胀、丘疹、水疱或大疱、糜烂、渗出等,一个时期内以某一种皮损为主。

  若为强酸、强碱或其他强烈化学物质接触,常可引起坏死或溃疡,若发生在组织疏松部位,如眼险、包皮、阴囊处则表现为皮肤局限性水肿,皮肤光亮,表面纹理消失,无明确边缘。若患者反应强烈,则皮疹不仅局限于接触部位,还可播散到其他部位,甚至泛发全身。

什么是接触性皮炎?诱因有哪些?

  局部自觉瘙痒,烧灼感,重者疼痛。少数患者伴有怕冷、发热、头痛、恶心等全身症状。病因去除和恰当处理后可在1-2周内痊愈。但反复接触或处理不当,可转变为亚急性或慢性,皮损表现为肥厚粗糙,呈苔藓样变。

  接触性皮炎患者平时避免接触过敏物质;已患本病者,不宜用热水或肥皂水洗澡,避免磨擦搔抓,禁用刺激性强的外用药物,并多饮水,并给以易消化的饮食,忌食辛辣、油腻、鱼腥等发物;与职业有关者,应改进工序及操作过程,加强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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